常规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设置基本要求有哪些?
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设置要求:
1、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2、装置的箱体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固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3、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
4、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装置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6、当总路设置总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所设总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总断路器或总熔断器。
7、当各分路设置分路漏电保护器时,还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当分路所设漏电保护器是同时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设分路断路器或分路熔断器。
8、熔断器应选用具有可靠灭弧分断功能的产品。
9、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10、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装设电流互感器时,其二次回路必须与保护零线有一个连接点,且严禁断开电路。
11、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其设置和选择应符合前面总配电箱的要求
12、装置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3、装置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活动连接。
14、对装置的箱体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